葛显光,男,生于1964年4月16日,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系,1993年考取律师资格,同年辞去某政府部门行政职务从事律师工作,后在烟台开发区发起设立山东正大开元律师事务所,现任该所主任律师。从事律师工作前,葛显光曾从事过共青团、企业管理、行政管理、文秘、法律服务、政府法制等工作。近几年来,葛显光律师办理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商标、专利等案件及其它非诉讼案1000余件,其中烟台市福山区文化局“行政赔偿案”(由相对人赔偿经济损失83万元)、烟台市福山区水利局“行政处罚案”(省检察院提出抗诉)、中澳合资烟台马利酵母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案”(通过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相对人的不当注册商标,为委托人避免经济损失130万元)、马利公司申请宣告广东某公司“专利无效案”等案件被国内多家报纸所刊登。为提高业务素质,葛显光曾于1993年参加过中国政法大学举办的行政复议应诉培训班,2000年至2002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民商法研究生班攻读硕士学位。
多年来的不懈工作,葛显光积累了比较丰富的办案经验,通过办案又与当地政府、公检法司及社会各界建立起良好的人际关系,也赢得了社会不少的荣誉。葛显光律师现兼任中国民主同盟会烟台市委员会委员、烟台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烟台开发区私营企业协会常务理事、烟台市福山区工商联合会(总商会)执委。
葛显光律师的专业特长:精于办理建筑(基础工程、道路、桥梁施工)及房地产企业诉讼与非诉讼业务;承办知识产权案件;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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