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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协会公布恶意软件定义 共概括出八大特征

日期:2006-11-25 19:14:34  点击:  作者:青岛律师网  来源:


互联网协会公布恶意软件定义

共概括出八大特征

  法制网北京11月23日讯 记者王晓雁 记者今日从中国互联网协会获悉,“恶意软件”定义的最终版本已正式公布。
  此次公布的恶意软件的定义为“在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

户许可的情况下,在用户计算机或其他终端上安装运行,侵害用户合法权益的软件,但不包含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计算机病毒”,具有强制安装、难以卸载、浏览器劫持、广告弹出、恶意收集用户信息、恶意卸载、恶意捆绑以及其他侵害用户软件安装、使用和卸载知情权、选择权的恶意行为八大特征。
  互联网协会反恶意软件协调工作组向记者介绍,自11月8日“恶意软件定义”征求意见稿出台后,半个月时间共收到了8500多条反馈意见,协会将其归纳为50条后进行了讨论,因此此次公布的恶意软件定义和特征都是在综合专家和网民意见后确定的。
  反恶意软件协调工作组成立于10月26日,其成员单位包括新浪、网易、雅虎(中国)、奇虎等。

(责任编辑:万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