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关于对云南省 高级人民法院适用公安部《交通管理处罚 程序补充规定》法律效力的请示的答复 |
| (1997年4月10日 法行字〔1997〕第7号)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对适用公安部〈交通管理处罚程序补充规定〉法律效力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公安部《交通管理处罚程序补充规定》属行政规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暂扣措施不服,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关于对云南省 高级人民法院适用公安部《交通管理处罚 程序补充规定》法律效力的请示的答复 |
| (1997年4月10日 法行字〔1997〕第7号)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对适用公安部〈交通管理处罚程序补充规定〉法律效力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公安部《交通管理处罚程序补充规定》属行政规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暂扣措施不服,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