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关于 有关赔偿金计算问题的答复意见 |
| (1998年3月18日 〔1997〕行他字第31号)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郭运森诉官渡分局“行政侵权赔偿”上诉一案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原则同意你院请示中的第一种意见:即《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七条(一)项所规定的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的赔偿金应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实际误工工日”的公式计算,所乘之积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的,亦只能按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均工资的五倍计算。 |
|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关于 有关赔偿金计算问题的答复意见 |
| (1998年3月18日 〔1997〕行他字第31号)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郭运森诉官渡分局“行政侵权赔偿”上诉一案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原则同意你院请示中的第一种意见:即《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七条(一)项所规定的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的赔偿金应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实际误工工日”的公式计算,所乘之积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的,亦只能按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均工资的五倍计算。 |